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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中仙人遇桃花(1 / 2)

2个月前 作者: 甲羽春

矮人的国度,剑与酒之都,斯瓦塔尔夫海姆,老莫的故乡,也是章玄他们的第一站。

武昌一役,可谓损失惨重,尤其穆明霄,固身体无碍,手中云霄剑却被硬生生折断。

老莫不在,问遍武昌工匠,虽无能为力,但答案出奇一致,斯瓦塔尔夫海姆,信奉锻造之神赫菲斯托斯的矮人工匠,鬼斧神工的工艺,唯有他们能将断剑重铸。

而除了铸剑,三年一度的盛典、独属矮人的狂欢也是章玄他们全票通过的原因。

美酒节,为纪念流浪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,将美酒带向人间而诞生的节日,庆祝丰收,随意畅饮美酒,品尝各地美食的尽情欢乐,让全世界的酒徒为之疯狂,当然,还有……吃货。

……

八月的艳阳总是让人做什么也提不起劲,昏昏欲睡,那歪戴着帽子,一身短打,肩头搭块毛巾的小厮欧力,正伏在桌上打盹儿,斜眼看着阳光洒在这条荒草萋萋、通往诺格罗德的的旧道。

旧道是近些年荒废的,以前有多热闹现在就有多凄凉,以前的旧道,来来往往商旅镖客络绎不绝,光酒肆大大小小就有几十家,现在,就剩他们太白居一枝独秀了。

他们是旧道唯一的酒肆,青布招牌,残旧的酒招上,笔走龙蛇、斗大的“太白居”三字一看就是大家之手,就算大字不识一斗的欧力,第一眼见,也被其笔锋惊住,这感觉像是把利剑抵住咽喉,感受到其中剑势,半天说不出话。

后欧力又架不住老板坑蒙拐骗,稀里糊涂的就上了贼船,在这没有客人的酒肆一呆就是三年。

欧力与门口的酒招一起,见证了酒肆过去、旧道往日的辉煌,酒招还好些,至少曾有人出重金求字,虽被老板脑子一抽用“故人所赠,千金不换”的理由搪塞,但也有人惦记。不像自己,无人问津,唯一对自己还算不错,长得也还算不错的老板女儿,如今也被三天前来的小白脸……唔,老白脸迷的神魂颠倒。

“呃啊~呃啊~呃啊~”熟悉且不知怎么这么欠的驴叫声传来。

正坐在椅上拨动算盘的贝拉,因算着只进不出的账本而蹙起的眉头,此刻舒展开来,压制住扬起的嘴角,抬起的眼眸,极力让自己看的自然些,脸却不自觉的红润,像熟透的苹果般,小声说道:“欧力,是唐公子来了,快去迎迎。”

欧力自然知道是谁来了,虽趴着不想起来,但想想自己可怜微薄的工资,老板周扒皮的性格,还是不情愿的挤出笑脸出门迎接。

“唐公子,今个倒是来的早些,还老规矩?”欧力搓搓手,笑脸相迎,上前牵住缰绳,妄图降伏这让他吃瘪无数次的蠢驴,不让他再啃这已千疮百孔的栅栏。

“嗯,老规矩。”唐武陵说着,眼睛却没落在欧力身上,哪怕欧力被自家驴踹翻在地,正委屈巴巴的摸着磕到的屁股,唐武陵也始终抬着头,痴痴望着破旧的酒招。

酒肆口,一阵狂风起,唐武陵衣袖飘飘,青布上书墨飘飘,随风而动,如驾鹤腾云。

这位从很远处来,风尘仆仆未停一步,却为眼前“太白居”挪不动脚的唐公子,看着仿佛活过来的字,眼前一亮,手中不知何时多了笔墨,在微微泛黄的纸上笔走龙蛇,正是“太白居”三字。

写完,唐武陵痴痴地笑,后神色略带凝重,眉头越锁越深,吃满嘴黑墨,叹息摇头,将纸揉团丢掉。就这样一遍又一遍,直到风停纸也尽,终究没一张自己满意的。

“真是个怪人…和怪驴”,屁股隐隐作痛的欧力小声嘀咕。

确实怪,前一秒还对欧力爱搭不理,见字如美人的唐武陵在收起字画行当,忽然与欧力熟路起来,跳下驴,搂住欧力肩膀,热情打招呼道:“哟,欧力老弟,我看你这面相,这些天是要走桃花运。”

这怪人看着弱不禁风,力气出奇大,欧力有些透不过气,苦笑,“可唐公子,昨个您喝醉了才说,小的最近可能有血光之灾。”

“是吗?”唐武陵脸色依旧,老神在在,大步流星,“那就是先血光之灾再走桃花。”

欧力想翻白眼,但职业素养告诉他要忍住,掀开掩着帘幕的门,将唐武陵迎进去。

“唐公子来了。”贝拉眼里的光更胜,桌上账目早就收好,摆上酒菜,“今天似乎比以往早些呢?”

“嗯,是早些。”唐武陵点点头,也不客气的从坛子为自己勺一碗酒,仰着脖子喝上一口。

贝拉静静看着,眼里含笑,这唐公子看着斯斯文文,喝酒却异常豪迈,是个爱酒之人。

不过说来也奇怪,这唐公子喝酒,总是一半一半,一半自己一半倒个那叫山桃的大黑驴,喝到自己嘴里的酒也从不喝光,照样是喝一半留一半。

杯酒下肚,唐武陵笑着解释:“事情办完了,今天自然早些,早点休息,明天也该离开了。”

贝拉脸色略显幽怨又疑惑,说道:“唐公子不是说,来此一为求字,二为等人吗?现在一件也未办成,又为何离开,莫不是小店酒菜不合胃口,招待不周了?”

唐武陵摇摇头,道:“等的人或许在路上,不过如果今日不来,应是我算错了,再留下想来也碰不到,至于字,我现在求,贝拉小姐愿意给吗?”

唐武陵笑着,他这一笑,眼角布满了皱纹,带着岁月的痕迹,每一条皱纹都是一生的故事,却多是不幸,不幸的人生最是让人动容,这样的笑,也最是让人动心,最是耐人寻味。

这样的笑,大叔的魅力,天下恐怕没有女孩能抵挡住,贝拉很想回答“给”,但还是苦笑说道:“字是家父心爱之物,想必他……”

“说说而已,与我无缘之物,自是不会强人所难,不过若是有缘,还是不该这么轻易放手的。”唐武陵喃喃自语,似在替贝拉回答,又像在和谁说话,酒入愁肠,竟道不尽人生悲凉,世事无常。

“呃啊~呃啊~”又是声声驴叫,略带焦虑,打断了唐武陵的思绪,同样响起的,还有为山桃送酒的欧力声响,“唉唉,客官你这…要喝酒自己买去,别抢啊,而且这位驴大爷可不好惹,被踢了,小店概不负责。”

“去去去,这么好的酒,人喝都嫌不够,哪有先给驴喝的道理,若是让庞伯知道你这般浪费,还不撕烂你的嘴。”来人声音浑厚,却难掩醉意,口齿不清,“庞伯,我来了,你个老东西呢,说好的酒呢?”

贝拉微微蹙眉,来此喝酒的人越来越少,近些年最多的是附近矿上的矿工,这些人父亲是看不上的,谁让他们每次来都是乌压压一片,一窝蜂的挤进不多的酒馆,都快把店拆散了,点的却是最便宜的酒,这种把酒当水、喝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客人,父亲不会深交。

但不是朋友也不会对父亲直呼其名,以前的酒友?混到和驴抢酒喝,这……还真是混出名堂了。

带着疑惑,贝拉走出门,唐武陵也甚是好奇,恋恋不舍放下杯中酒,舔舔嘴唇,紧随其后。

就看到门口多了个一胡子邋遢的,头乱蓬蓬如鸡窝般,不知胡子粘着头发,还是头发缠住胡子的男人,穿着破旧到非灰即是黑的白衣,腰间别个葫芦,脚底的草鞋都快磨穿,整个人靠着马槽,用手勺里面为黑驴山桃准备的酒喝。

说来也奇怪,除了唐武陵,对谁都一脸不屑、抬腿就一脚的山桃,现在老实巴交,看着自己的酒入他人的口,瑟瑟发抖。

“驴兄莫怕,我与你一见如故,就讨碗酒喝,爱喝酒的人,总是爱交朋友,不过光喝酒不吃菜是有些不尽兴。”男人浑身散发浓烈的酒气,就像刚从酒坛子里捞出,如烂泥般瘫在地上,与山桃称兄道弟,酒过三巡,抱着山桃的腿,眼前一亮,像见到稀世珍宝,蹭蹭,“好腿好腿,驴兄这腿,不拿来下酒可惜了,唔……别害怕,我们是朋友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也,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,放心放心,不杀你,不过真是好腿啊,咕噜。”

“呃啊~呃啊~”山桃叫的甚是悲凉,贝拉眼里也闪过似焦虑,她自幼在酒肆长大,知道人耍起酒疯来什么都干的出来,一方面真怕男人一言不合咬上一口,另一方面,怕唐公子生气,要知道,唐公子看着儒雅,却有雷霆手段,动起手来,醉汉这副被酒掏空的身体,一回合下来,他再喝酒,得别人往地上倒了。

不过让贝拉意外的是,一向把山桃不当驴视为知己逆鳞的唐公子,却对山桃凄惨叫声视若无睹,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男人的…手?

贝拉顺着目光,微微一愣,男人的手有什么好看……

好吧,确实好看,天下可能都不会有第二双这样的手了,明明男人满身油腻,蓬头垢面,手却白皙干净,就连指甲中也见不到污垢,修长有力,骨节分明,这是双适合握笔的手,若是握剑也是极好的。

可现在,偏偏用来舀酒喝,不过就算舀酒,这也是双再合适不过的手,明明整个人已醉得水中捞月,手却异常的稳,明明没用水瓢,却没有半滴酒从指缝溜过,而这,不是什么魔法,恐怕也只有世间最会喝酒的人能做到。

“青稞、玉泉、直沽烧,蒂塔、科恩、波尔多……”唐武陵只是俯身,细细一闻,面前男人喝了什么酒便是一清二楚,笑道:“虽有优有劣,但种类之多、数量之大,天下的酒,怕是半数都入了阁下肚中。”

醉酒男人一愣,此人竟将自己一路为解馋所买所喝的酒说了个边,微微眯着眼,“你也懂酒?”

唐武陵笑着,点点头又摇摇头,“若和阁下比起来,天下怕是没有人真的懂酒,不过……在下也敢称略知一二。”

“哦~~”男人来了兴致,举杯,笑道:“天下之大,唯酒无量,能知一二已经很了不起。”

“若能与阁下喝上一二,才算真的了不起。”唐武陵道。

男人闻言,笑得更胜,指了指自己的破衣裳,“一路走来,叫我滚的不少,请我喝酒,你是第一个。”

“那是他们眼拙罢了。”唐武陵嗤笑,“就像这字在此,世人只知道是副好字,却不知是谁的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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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抬头,看着青布上“太白居”三字,字画飘逸,豪气雄健,每一笔都是这般锋芒毕露,笔笔如刀,字字如剑,能写出这般字的人,一定懂剑,能在酒肆,用这般千金难换笔墨讨碗酒喝的人,一定更爱酒。

“天下三绝,以酒为首,丹青其次,剑道末之”,能说出这样话的,怕是只有一人,酒中剑仙,当朝皇叔—李墨白。

而能看出李墨白字迹,又看透李墨白身份的,定也是世间一等一爱酒爱字之人,这样的人不多,倒骑毛驴更是只有一个。

“别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,药王谷的桃花仙,果真眼光毒辣,名不虚传。”李墨白笑道,抬头,骄阳落下,却依旧闷热,让人透不过气来,让人不免有些遗憾,“可惜了,这季节,实在不适合饮桃花酒。”

“是啊。”唐武陵唏嘘之余,也有种英雄相惜之感,没人比李墨白懂酒,也没人比自己更懂桃花,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这承载世间最美年华的酒,一定要在四月芳华,邀三五好友,赏花共饮,酒醒只在花前坐,酒醉还来花下眠,只有这样,才算喝得尽兴吧。

唐武陵不禁叹息,李墨白却是狡黠一笑,“不过无妨,桃花酿什么时候都能喝,但来了这,不喝点斯瓦塔尔夫海姆的酒,实在白瞎这群世间最可爱的人。”

李墨白指着马槽中的酒,世界各地的酒各有千秋,但最好的酒一定在这,因为这有同他一样,爱酒如痴,痴到为酒过节狂欢的矮人。

唐武陵闻言相视一笑,是啊,都说药王谷的桃花仙,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无所不会无所不通,但又有谁知道他为何孤身来此?

其实很简单,没有爱酒之人能拒绝美酒节,这独属酒徒的狂欢。

世人都说他是鬼才,不过这鬼是酒鬼的鬼,他是个酒鬼,李墨白是酒仙,是鬼是仙,有什么区别,都是为个酒字在前罢了,现在遇到,自然也离不开酒,可……

“这酒不错,算是中品,一人喝勉强,但两人喝……实在上不了台面。”唐武陵眼神也落在酒上,酒是好酒,但一人喝与两人喝却是截然不同的味道。

一人多是买醉,能下肚,喝了能醉就行,两人,就更是一个品字,品酒也品朋友。

酒是最好的朋友,朋友同样是最好的酒,自古便有好花赠佳人,好酒待名士的说法,像李墨白这样的大名士,唐武陵实在不觉得这穷乡僻野有酒能相待,总不能端碗醋出来吧?

“哼,谁说此处无酒了!”一个声音从楼道传来,声音低沉有力,一听就极不好惹,至少在欧力眼里如此,脸色大变。

庞伯,这间酒肆的老板,欧力眼中没有半点矮人豪爽的周扒皮,扣扣搜搜,对人如此对酒也如此。

贝拉眼里也闪过丝诧异,自从那天起,父亲已经好些日子未下楼了,而且还抱着那坛酒,无人比她更清楚这酒对父亲的意义,丝毫不在酒招之下,当年辉煌,也有不少权贵、德高望重的人在这桌前,却没人喝过这坛酒,同样的理由,最好的酒,为故人所留,故人?说起来……贝拉眼神落在李墨白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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