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后,欧洲。
盛夏时节,空气中弥漫着慵懒的花香和烫人的炙热。
即便是临近午夜,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,咖啡厅和酒吧的霓虹璀璨夺目,门口摆着的桌椅上,坐满了不同肤色,不同年龄,不同国籍的人。
街角处,身穿白色轻纱连衣裙的女人,身形单薄,面色苍白,眼底留着一抹淡淡的乌青。
女人后背靠在红砖墙上,一条腿微微曲起,海藻般的长发遮住她巴掌大的脸。
同样苍白的手指,握着的手机屏幕上,正在播放某电影的发布会。
长长的红毯,璀璨的华灯,一身考究西服的男人,在无数闪光灯的照耀下,踏着红毯款款而来。
男人有张被造物主精雕细刻过的俊脸,凌厉的的峰眉,沉冷的眼眸,高挺的鼻梁,菲薄的嘴唇。
完美的五官上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凉薄,沉静似海的眼眸里一如既往的笼着一层淡淡的寒意。
跟在他身旁的女人,一身高定藕粉色礼服,精致的妆容,得体的笑容,面对镜头,女人微微颔首,优雅大方。
林雨暮扬起唇角,露出一抹讥笑,他的口味还是一如既往,身旁的女人,简直就是另一个宋馨媛。
看来他现在很宠爱这位新任女友,从前他几乎不会出现在任何公众场合,这三年来,为了这位新晋小花,他竟然频繁的出现在大众视野。
林雨暮关上手机,拐过街角,漫无目的的向酒店走去。
街边一条暗巷口摆着的宣传牌上,如同鲜血般红艳的宣传语引起林雨暮的注意。
她跟着留在墙上的箭头,走进暗巷,大约走了五六步后,箭头停在一道暗红色的门口。
林雨暮推开门,沿着楼梯向下走,楼梯尽头,忽然传来一阵重金属逼人的嘈杂声。
林雨暮穿过眼前的荧光棒,看向舞台中央,一群朋克打扮的年轻人,正在舞台上摇头晃脑,唱着林雨暮听不清歌词的歌。
有侍应生端着盘子穿梭在兴奋的人群中,想喝酒的人随手提起一瓶啤酒,然后往侍应生的盘子里扔下一张纸币。
林雨暮靠在楼梯口,微微阖眸,远处舞台上的音乐,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。
林雨暮觉得很不舒服,正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,旁边的楼梯上传来一阵争吵声。
“什么?你来不了了?你是吉他手,你要是不来,今天晚上的演出怎么办?你明知道今天晚上演出的曲目里,有一首是Eagles的《HotelCalifornia》,整个乐队里,只有你是用双头琴的,你不来,我们致敬经典的环节要怎么办?”
“换一首?你说的轻巧。”
楼梯里忽然传来一声脚踢在墙壁上的声音,同时伴随着欧美男人愤怒的一声嘶吼,“混蛋!”
林雨暮走上楼梯,来到还在发火的男人身边,“我可以帮你。”
男人抬起头,一双湖水蓝的眼眸看着朝雨暮,一脸的不信任。
林雨暮叹了口气,“你要是不相信就算了。”
林雨暮抬脚走上楼梯,打算离开嘈杂的地下酒吧,身后忽然传来男人的声音。
“你跟我来。”
林雨暮回过头,男人已经离开了原地,林雨暮只好跟着男人去了后台。
半个小时后,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林雨暮化着浓妆,一身黑色的亮片皮衣皮裙,跟着乐队走上舞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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